(1)焊接設備進行切割作業時,將作業環境10M范圍內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凈,應注意檢查作業環境的地溝、下水道內有無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,以及是否有可能泄漏到地溝和下水道內可燃易爆物質,以免由于焊渣、金屬火星引起災害事故。
(2)高空作業時,禁止亂扔焊條頭,對切割作業下方應進行撤離,作業完畢應做到認真細致的檢查,確認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現場。
(3) 焊接設備應使用符合有關標準、規程要求的氣瓶,在氣瓶的貯存、運輸、使用等環節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。
(4)對輸送可燃氣體和助燃氣體的管道應按規定安裝、使用和管理,對操作人員和檢查人員應進行安全技能培訓。
(5)焊補燃料容器和管道時,應結合實際情況確定焊補方法。實施置換法時,置換應完全,工作中應嚴格控制可燃物質的含影實施帶壓不置換法時,應按要求保持相應的電壓。焊接設備工作中應嚴格控制其含氧量。要加強檢測,注意監護,要有安全組織措施。 |